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“三严禁”、“四不准”的通知

2023年4月17日   点击人次: 608   

各单位、各二级学院(部):

学校2023届毕业生已进入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。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,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再次重申教育部“三严禁”、“四不准”的就业工作要求,即

“三严禁”

1.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、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;

2.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、户籍、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;

3.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。

“四不准”

1.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2.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3.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4.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请学校各处室、二级学院严格遵守“三严禁”、“四不准”要求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请立即向学校招生就业处、学校纪委反映和举报。

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:0738--8360978

学校纪委举报电话:0738--8360726  

 

 

娄底职业技术学院  

2023年4月18日